关于非优惠原产地法则的解读
2025-06-23 09:12
发布时间:2025-06-23 09:12 信息来源: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进出口企业能够正在货色现实进出口前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预裁定办理暂行法子》(海关总署令236号)和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18年第14号的相关向其注册地曲属海关申请做出原产地预裁定。对于具体产物原产地法则有疑问的,也能够向本地海关征询。
原产地法则分为优惠和非优惠原产地法则。按照《海关法》《关税法》《进出口货色原产地条例》等相关法令律例,原产地确定的根基准绳包罗完全获得尺度和本色性改变尺度。协定制定,2005年1月1日实施)明白,该随附的《制制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别离尺度的货色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列名的商品合用《清单》所列原产地尺度,其他货色一律合用四位税号改变尺度。例如,二极管(税目8541)属于《清单》列名商品,合用“焊接、合用四位税号改变尺度。